省委政法委对拟表彰的“执法(司法)为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评选“执法(司法)为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经过政法各系统自下而上的推荐、考核,现将拟表彰的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为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含国家安全系统)予以公示。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部门政治部反映公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单位来信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印章;个人来信、来电反映情况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期限:12月17日起至12月22日止。 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0571-87050538 87056496 省高级法院政治部 0571-87057751 省检察院政治部 0571-88810092 省公安厅政治部 0571-87826632 省司法厅政治部 0571-87054364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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